服务项目单位 | 成都鑫泽机械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大邑县兴业二路18号 | ||
联系人 | 王波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曹旭 参与人:曹旭、廖坚、黄晓静、谭周娅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6.10 | 现场调查人员 | 曹旭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3.6.10 | 现场采样人员 | 曹旭、廖坚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波 | ||
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成都鑫泽机械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砂轮磨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二氧化氮、电焊弧光、噪声11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砂轮磨尘5个检测点,电焊烟尘7个检测点、其他粉尘1个检测点、苯、甲苯、二甲苯3个检测点、乙酸乙酯、乙酸丁酯3个检测点、二氧化氮7个检测点、电焊弧光1个检测点、噪声30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砂轮磨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电焊烟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其他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苯、甲苯、二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6、用人单位各岗位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7、用人单位各岗位二氧化氮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8、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电焊弧光检测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9、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除底座加工区焊工1#、底座加工区焊工2#、底座加工区焊工3#、支架加工区焊工、游驴加工区焊工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外,其余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车间内防毒、防尘设施的维护,保证作业期间防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防毒面罩、防噪耳塞、半面罩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尤其是有毒作业岗位、粉尘作业岗位、噪声超标作业岗位、噪声作业岗位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作业人员按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对电焊烟尘、砂轮磨尘、苯、甲苯、二甲苯、噪声、电焊弧光等危害因素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 ||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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