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 成都鑫川电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普文社区 | ||
联系人 | 孙琴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曹旭 参与人:于江君、曹旭、廖坚、李雪梅、谭周垭、李腾飞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12.13 | 现场调查人员 | 于江君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2.12.23-25 | 现场采样人员 | 曹旭、廖坚、李雪梅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孙琴 | ||
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成都鑫川电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聚氯乙烯粉尘、电焊烟尘、氯化氢、苯、甲苯、二甲苯、丙酮、铜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电焊弧光、高温、噪声12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聚氯乙烯粉尘2个检测点,电焊烟尘1个检测点,氯化氢2个检测点,苯、甲苯、二甲苯2个检测点,丙酮2个检测点,铜尘4个检测点,锰及其无机化合物1个检测点,高温3个检测点,噪声14个检测点,电焊弧光1个检测点。 2、聚氯乙烯粉尘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聚氯乙烯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聚氯乙烯粉尘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电焊烟尘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电焊烟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电焊烟尘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4、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氯化氢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计算的最高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均未超过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6、苯、甲苯、二甲苯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均未超过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7、丙酮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均未超过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8、铜尘共检测2个岗位4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均未超过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9、噪声共对10个岗位工种,14个作业点数进行了检测;对10个岗位的8h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了计算,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10、高温共检测2个岗位3个作业点,据检测结果显示,据检测结果显示,退火位、注塑操作位1、注塑操作位2WBGT指数检测值在15.8~16.8℃之间,未超过WBGT限值,高温作业分级为Ⅰ级。 11、电焊弧光共对1个岗位工种,1个作业点数进行了电焊弧光检测,其结果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防噪耳塞、手套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粉尘作业岗位及噪声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粉尘、高温、噪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 ||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1、更新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标准; 2、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补充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周期及发放数量; 3、完善应急救援措施检查与分析。 | ||
相关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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