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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名扬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2022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服务项目单位

四川名扬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标准厂房3号楼

联系人

李总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王世江

参与人:曹旭、李雪梅于江君、廖坚

现场调查时间

2022.4.25

现场调查人员

王世江

现场采样时间

2022.5.6-5.7

现场采样人员

李雪梅、曹旭

用人单位陪同人

刘冬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四川名扬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一氧化碳、高温、噪声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一氧化碳31个检测点,高温11个检测点、噪声39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各岗位均未超过WBGT限值,高温作业分级为Ⅲ级;玻壳机位喇叭机位、芯柱机位、扣丝机位、封口机位、铜车位、WBGT指数检测值在24.6~30.7℃之间,超过WBGT限值,高温作业分级为Ⅰ级

4、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芯柱工1、芯柱工2、芯柱工3芯柱工4、芯柱工5、芯柱工6、扣丝工1、扣丝工2、扣丝工3、扣丝工4、扣丝工5、扣丝工6、封口工1、封口工2、封口工3、封口工4、封口工5、封口工6、铜车工1、铜车工2、铜车工3、铜车工4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防毒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防毒面罩、护听器、工作服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噪声超标岗位、有毒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噪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相关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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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818-237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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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名扬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2022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4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芯柱工1芯柱工2芯柱工3芯柱工4芯柱工5芯柱工6扣丝工1扣丝工2扣丝工3扣丝工4扣丝工5扣丝工6封口工1封口工2封口工3封口工4封口工5封口工6铜车工1铜车工2铜车工3铜车工4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服务项目单位

四川名扬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标准厂房3号楼

联系人

李总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王世江

参与人:曹旭、李雪梅于江君、廖坚

现场调查时间

2022.4.25

现场调查人员

王世江

现场采样时间

2022.5.6-5.7

现场采样人员

李雪梅、曹旭

用人单位陪同人

刘冬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四川名扬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一氧化碳、高温、噪声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一氧化碳31个检测点,高温11个检测点、噪声39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各岗位均未超过WBGT限值,高温作业分级为Ⅲ级;玻壳机位喇叭机位、芯柱机位、扣丝机位、封口机位、铜车位、WBGT指数检测值在24.6~30.7℃之间,超过WBGT限值,高温作业分级为Ⅰ级

4、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芯柱工1、芯柱工2、芯柱工3芯柱工4、芯柱工5、芯柱工6、扣丝工1、扣丝工2、扣丝工3、扣丝工4、扣丝工5、扣丝工6、封口工1、封口工2、封口工3、封口工4、封口工5、封口工6、铜车工1、铜车工2、铜车工3、铜车工4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防毒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防毒面罩、护听器、工作服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噪声超标岗位、有毒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噪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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