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四川嘉豪达包装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企业孵化园10号楼
联系人
任旋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曹旭
参与人:曹旭、谭周垭、李腾飞、李雪梅、黄晓静
现场调查时间
2022.4.15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
现场采样时间
2022.4.28-30
现场采样人员
曹旭、李雪梅
用人单位陪同人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四川嘉豪达包装制造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碳酸钙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碳酸钙粉尘)、氨、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高温、噪声9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总粉尘浓度(碳酸钙粉尘)3个检测点,呼吸性粉尘浓度(碳酸钙粉尘)3个检测点,氨1个检测点,苯2个检测点,甲苯2个检测点,二甲苯2个检测点,乙酸乙酯2个检测点,高温1个检测点,噪声7个检测点。
2、总粉尘浓度(碳酸钙粉尘)共检测1个岗位3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总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总粉尘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3、呼吸性粉尘浓度(碳酸钙粉尘)共检测1个岗位3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呼吸性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呼吸性粉尘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4、氨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均未超过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5、苯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均未超过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6、甲苯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均未超过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7、二甲苯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均未超过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8、乙酸乙酯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均未超过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9、噪声共对4个岗位工种,7个作业点数进行了检测;对7个作业点的8h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了计算,其中上卷收卷工、分切工、成品工为噪声作业岗位其余岗位计算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要求。
10、高温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据检测结果显示,烘烤机巡检位WBGT指数检测值为30.1℃,未超过WBGT限值,高温作业分级为Ⅰ级。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防噪耳塞、手套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粉尘作业岗位及噪声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粉尘、高温、噪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1、更新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标准;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
3、完善应急救援措施检查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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