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四川雷破石石材有限公司
地址
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碑垭口村四组301厂B区
联系人
陈平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朱冯春
参与人:黄晓静、于江君、赵利燕、廖坚、李雪梅
现场调查时间
2022.12.27
现场调查人员
朱冯春
现场采样时间
2022.12.27-12.29
现场采样人员
朱冯春、廖坚
用人单位陪同人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本次检测的项目有: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矽尘、噪声。
1、本次对破碎操作位新鲜沉降尘进行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其含量为25.7%,按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按照矽尘评价。
2、矽尘共检测10个岗位1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噪声共检测10个岗位11个作业点,对10个工作岗位的8h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了计算,其中中切工、大切工岗位计算结果超过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机器雕刻车间的雕刻工1、雕刻工2岗位作业人员接触噪声的等效A声级超过80[dB(A)],为噪声作业岗位。
建议:(1)用人单位应在工艺允许的前提下,对作业方法进行改善,尽量降低作业人员与粉尘、噪声的直接接触,提高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作业环境,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方法和作业时间;
(2)用人单位应对本身为高噪声的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定期加注润滑油,减少因设备振动和摩擦而产生的噪声;定期对降尘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切实降低工作场所中的粉尘浓度;
(3)用人单位应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各防护设施必须先于该区域生产装置或生产活动启动,晚于生产装置或生产活动停运。对于使用时间较长、达不到防护要求的防护设施要及时更换;
(4)建议用人单位采取措施控制二次扬尘,定时进行地面清扫,及时清扫设备和工作场所,减少粉尘的堆积;
(5)有效利用现有防尘、防噪、防高温等设施,定期维护维修各种防护设施,确保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好维护维修记录;
(6)建议用人单位在设备更新或工艺改进时,对产尘设备进行密闭,降低粉尘的逸散。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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