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开江县博通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开江县普安镇普灵路20号
联系人
余致刚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于江君
参与人:高彪、曹旭、赵利燕、廖坚、谭周娅、黄晓静等
现场调查时间
2023.5.21
现场调查人员
于江君
现场采样时间
现场采样人员
高彪、曹旭
用人单位陪同人
桂贞银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开江县博通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各作业场所的滑石粉尘、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噪声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滑石粉尘1个检测点、电焊烟尘1个检测点、苯1个检测点、甲苯1个检测点、二甲苯1个检测点,苯乙烯1个检测点、噪声4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滑石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电焊烟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6、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二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7、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苯乙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8、用人单位各余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9、建议:
针对本次定期检测用人单位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提出以下建议供用人单位在日常监管中作为参考。
(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加强对作业人员正确配戴符合规范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日常监督,并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力度,增强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意识,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钣金、漆工岗位人员按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对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等危害因素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无
相关图像影像资料
上一篇:成都菲莱尼斯木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下一篇:开江县甘棠镇农机净化加油站2023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