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成都易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新津县工业园区A区兴园路359号
联系人
兰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于江君
参与人:于江君、于开秋、赵利燕、廖坚、谭周娅、黄晓静
现场调查时间
2023.2.22
现场调查人员
朱冯春
现场采样时间
现场采样人员
于江君、于开秋
用人单位陪同人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成都易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氯化氢、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乙烯、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锡、噪声12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氯化氢2个检测点,苯4个检测点,甲苯2个检测点,二甲苯2个检测点,乙酸乙酯2个检测点,乙酸丁酯2个检测点,苯乙烯1个检测点,苯乙烯1个检测点,石灰石粉尘3个检测点,电焊烟尘1个检测点,锰及其化合物1个检测点,二氧化锡1个检测点,噪声21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氯化氢最高允许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二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6、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乙酸乙酯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7、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乙酸丁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8、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苯乙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9、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石灰石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10、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电焊烟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11、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锰及其化合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12、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二氧化锡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13、用人单位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14、建议:
(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加强对作业人员正确配戴符合规范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日常监督,并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力度,增强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意识,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氯化氢、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二氧化锡、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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