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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仔家具有限公司2022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服务项目单位

成都工仔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马家镇北星村1组110号

联系人

邹俊宸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王世江

参与人:廖坚、曹旭、王世江于江君

现场调查时间

2022.6.24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

现场采样时间

2022.6.24

现场采样人员

廖坚、曹旭

用人单位陪同人

严国徽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成都工仔家具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木粉尘(硬)、甲醛、滑石粉尘(总尘)、滑石粉尘(呼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声10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木粉尘(硬)5个检测点、甲醛2个检测点、滑石粉尘(总尘)2个检测点、滑石粉尘(呼尘)2个检测点、苯、甲苯、二甲苯3个检测点、乙酸乙酯、乙酸丁酯3个检测点、噪声10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木粉尘(硬)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甲醛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滑石粉尘(总尘)、滑石粉尘(呼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苯、甲苯、二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6、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7、用人单位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防噪耳塞、手套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加强现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尤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粉尘、苯、甲醛、噪声等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相关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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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仔家具有限公司2022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结论1本次对成都工仔家具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木粉尘硬甲醛滑石粉尘总尘滑石粉尘呼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声10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木粉尘硬5个检测点甲醛2个检测点滑石粉尘总尘2个检测点滑石粉尘呼尘2个检测点苯甲苯二甲苯3个检测点乙酸乙酯乙酸丁酯3个检测点噪声10个检测点

服务项目单位

成都工仔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马家镇北星村1组110号

联系人

邹俊宸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王世江

参与人:廖坚、曹旭、王世江于江君

现场调查时间

2022.6.24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

现场采样时间

2022.6.24

现场采样人员

廖坚、曹旭

用人单位陪同人

严国徽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成都工仔家具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木粉尘(硬)、甲醛、滑石粉尘(总尘)、滑石粉尘(呼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声10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木粉尘(硬)5个检测点、甲醛2个检测点、滑石粉尘(总尘)2个检测点、滑石粉尘(呼尘)2个检测点、苯、甲苯、二甲苯3个检测点、乙酸乙酯、乙酸丁酯3个检测点、噪声10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木粉尘(硬)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甲醛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滑石粉尘(总尘)、滑石粉尘(呼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苯、甲苯、二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6、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7、用人单位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防噪耳塞、手套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加强现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尤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粉尘、苯、甲醛、噪声等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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