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服务项目
SERVICE ITEMS
当前位置:

成都德能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服务项目单位

成都德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工业东区九龙工业港龙虎大道

联系人

罗 浩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曹旭

参与人:朱冯春、于开秋、黄晓静、谭周娅

现场调查时间

2023.2.19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

现场采样时间

2023.2.19

现场采样人员

朱冯春、于开秋

用人单位陪同人

罗 浩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成都德能科技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氮、电焊弧光、噪声6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电焊烟尘1个检测点,砂轮磨尘1个检测点,锰及其无机化合物1个检测点,二氧化氮1个检测点,电焊弧光1个检测点,噪声9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电焊烟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砂轮磨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二氧化氮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6、用人单位各岗位电焊弧光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7、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毒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半面罩、手套和护听器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加强现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尤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砂轮磨尘、噪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相关图像影像资料

 

  

     34423

  

 


联系达州恒福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0818-2378903  
地址:达州市达川商贸物流园区杨柳路116号莱克汽车博览园配件城1号楼3楼1-24号

成都德能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结论1本次对成都德能科技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氮电焊弧光噪声6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电焊烟尘1个检测点,砂轮磨尘1个检测点,锰及其无机化合物1个检测点,二氧化氮1个检测点,电焊弧光1个检测点,噪声9个检测点

服务项目单位

成都德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工业东区九龙工业港龙虎大道

联系人

罗 浩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曹旭

参与人:朱冯春、于开秋、黄晓静、谭周娅

现场调查时间

2023.2.19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

现场采样时间

2023.2.19

现场采样人员

朱冯春、于开秋

用人单位陪同人

罗 浩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成都德能科技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氮、电焊弧光、噪声6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电焊烟尘1个检测点,砂轮磨尘1个检测点,锰及其无机化合物1个检测点,二氧化氮1个检测点,电焊弧光1个检测点,噪声9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电焊烟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砂轮磨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二氧化氮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6、用人单位各岗位电焊弧光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7、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毒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半面罩、手套和护听器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加强现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尤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砂轮磨尘、噪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相关图像影像资料

 

  

     3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