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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豪度家具2024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检测网上公示

服务项目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豪度家具厂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鸦雀口社区

联系人

何泽伦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朱冯春

参与人:黄晓静、于江君、赵利燕、廖坚、于开秋

现场调查时间

2024.3.26

现场调查人员

张远均、谭海龙

现场采样时间

2024.3.26

现场采样人员

张远均、谭海龙

用人单位陪同人

何泽伦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各作业场所的木粉尘(硬)、其他粉尘、棉尘、环乙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声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木粉尘(硬)1个检测点,其他粉尘2个检测点,棉尘1个检测点,环乙烷1个检测点,乙酸乙酯1个检测点,乙酸丁酯1个检测点,噪声8个检测点

2、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海绵工、綳工接触其他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也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裁工接触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也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粘棉工接触环乙烷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粘棉工接触乙酸乙酯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6、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粘棉工接触乙酸丁酯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7、依据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经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所有岗位的8小时等效A声级均未超过该限值要求。

针对本次检测用人单位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提出以下建议供用人单位在日常监管中作为参考。

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工作服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粉尘、环己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声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相关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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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豪度家具2024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检测网上公示

结论1本次对各作业场所的木粉尘硬其他粉尘棉尘环乙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声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木粉尘硬1个检测点,其他粉尘2个检测点,棉尘1个检测点,环乙烷1个检测点,乙酸乙酯1个检测点,乙酸丁酯1个检测点,噪声8个检测点

服务项目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豪度家具厂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鸦雀口社区

联系人

何泽伦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朱冯春

参与人:黄晓静、于江君、赵利燕、廖坚、于开秋

现场调查时间

2024.3.26

现场调查人员

张远均、谭海龙

现场采样时间

2024.3.26

现场采样人员

张远均、谭海龙

用人单位陪同人

何泽伦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各作业场所的木粉尘(硬)、其他粉尘、棉尘、环乙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声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木粉尘(硬)1个检测点,其他粉尘2个检测点,棉尘1个检测点,环乙烷1个检测点,乙酸乙酯1个检测点,乙酸丁酯1个检测点,噪声8个检测点

2、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海绵工、綳工接触其他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也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裁工接触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也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粘棉工接触环乙烷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粘棉工接触乙酸乙酯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6、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粘棉工接触乙酸丁酯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7、依据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经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所有岗位的8小时等效A声级均未超过该限值要求。

针对本次检测用人单位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提出以下建议供用人单位在日常监管中作为参考。

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工作服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粉尘、环己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声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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