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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贯磊石材加工厂2024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服务项目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贯磊石材加工厂

地址

达州市达川区罐子镇万家观村685

联系人

杜飞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曹旭

参与人:曹旭、朱冯春、肖春燕、黄晓静

现场调查时间

2024.3.9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朱冯春

现场采样时间

2024.3.9

现场采样人员

曹旭、朱冯春

用人单位陪同人

杜飞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达州市达川区贯磊石材加工厂各作业场所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矽尘(总尘)、矽尘(呼尘)、噪声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个检测点,矽尘(总尘)1个检测点,矽尘(呼尘)1个检测点,噪声1个检测点。

2、本次对龙门锯操作位新鲜沉降尘进行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其含量为32.4%,按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按照矽尘评价。

3、矽尘(总尘)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矽尘(总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总粉尘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4、矽尘(呼尘)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矽尘(总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呼吸性粉尘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5、噪声共对1个岗位工种,1个作业点数进行了检测;对1个作业点的8h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了计算,龙门锯操作岗位噪声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设施的维护,厂区内定期清洁整理,减少二次扬尘的危害;

2)个人防护方面: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护听器、工作服、安全帽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噪声超标作业岗位、粉尘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按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水平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议各岗位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见报告。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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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达州恒福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0818-2378903  
地址:达州市达川商贸物流园区杨柳路116号莱克汽车博览园配件城1号楼3楼1-24号

达州市达川区贯磊石材加工厂2024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4矽尘呼尘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矽尘总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服务项目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贯磊石材加工厂

地址

达州市达川区罐子镇万家观村685

联系人

杜飞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曹旭

参与人:曹旭、朱冯春、肖春燕、黄晓静

现场调查时间

2024.3.9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朱冯春

现场采样时间

2024.3.9

现场采样人员

曹旭、朱冯春

用人单位陪同人

杜飞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达州市达川区贯磊石材加工厂各作业场所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矽尘(总尘)、矽尘(呼尘)、噪声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个检测点,矽尘(总尘)1个检测点,矽尘(呼尘)1个检测点,噪声1个检测点。

2、本次对龙门锯操作位新鲜沉降尘进行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其含量为32.4%,按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按照矽尘评价。

3、矽尘(总尘)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矽尘(总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总粉尘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4、矽尘(呼尘)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矽尘(总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呼吸性粉尘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5、噪声共对1个岗位工种,1个作业点数进行了检测;对1个作业点的8h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了计算,龙门锯操作岗位噪声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设施的维护,厂区内定期清洁整理,减少二次扬尘的危害;

2)个人防护方面: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护听器、工作服、安全帽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噪声超标作业岗位、粉尘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按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水平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议各岗位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见报告。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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