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成都九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北海路225号
联系人
黄总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李雪梅
参与人:于江君、李雪梅、黄晓静、谭周娅
现场调查时间
2023.11.22
现场调查人员
于江君、李雪梅
现场采样时间
现场采样人员
用人单位陪同人
黄静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成都九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铝粉尘、酚醛树脂粉尘、氟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手传振动、电焊弧光、噪声5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氟及其化合物1个检测点,酚醛树脂粉尘1个检测点、铝粉尘2个检测点、电焊弧光1个检测点、一氧化碳1个检测点、手传振动1个检测点、噪声11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氟及其化合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酚醛树脂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铝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电焊弧光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T189.6- 2007GBZ2.1-201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6部分:紫外辐射》的要求。
6、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T189.6- 2007GBZ2.1-201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6部分:紫外辐射》的要求。
7、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手传振动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T189.6- 2007GBZ2.1-201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6部分:紫外辐射》的要求。
8、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根据本次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各方面调查的实际情况,主要提出以下建议供用人单位在日常监管中作为参考。
(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毒、防尘、防噪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防毒面罩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尤其是加强噪声作业岗位、噪声超标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
等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按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水平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议各岗位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见检测报告: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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