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0月9日,贵州省市场 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40期 食品安全 抽检信息,组织抽检 餐饮食品、 豆制品、 肉制品、 乳制品、 食盐、 食用农产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水 果制品、 速冻食品、糖果制品、 调味品、 饮料、 保健食品13大类食品1088批次样品。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执行 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64批次,不合格样品2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 微生物污染、农 兽药残留、 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等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贵阳市乌当区福旺多零售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智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宫御膳冰杨梅(果蔬汁饮料),修文县扎佐镇欧世百大商场销售的、标称贵州北极熊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薄荷水饮料,汇川区云景超市销售的、标称播州区南白镇酱香园酿造厂生产的卫生酱油,贵州月圆和天下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播州区南白镇酱香园酿造厂生产的卫生酱油,贵州月圆和天下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播州区南白镇酱香园酿造厂生产的特鲜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天怡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国药控股遵义意通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樟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邦成牌钙锌咀嚼片,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办新雪域B区13栋16号(经营者:郑潘琴)销售的、标称贵阳花溪津乐饮料厂生产的果粒橙果味饮料,菌落总数、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饮料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
结果均不得超过10
4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
2CFU/m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中规定,酱油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5×10
4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5×10
3CFU/mL。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或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餐饮具可能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霉菌和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和酵母污染可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2014)中规定,保健食品中霉菌和酵母不得超过50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饮料中酵母不得超过20CFU/mL。霉菌和酵母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汇川区文鲜生副食店销售的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天柱分公司销售的菠菜,都匀市佳美乐超市销售的芹菜,贵州家润佳超市销售的西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凯里市鑫旺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都匀市尚品海鲜批发部销售的多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黎平县德旺佳超市销售的果园鸡、乌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办丰源社区瑞丰三街14号(经营者:邵林波)销售的肉鸡,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办丰源社区瑞丰三街14号(经营者:邵林波)销售的土鸡,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办丰源社区瑞丰三街14号(经营者:邵林波)销售的生态鸡,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目前是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痛、头昏、无力、呕吐等症状。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鱼的皮和肉中恩诺沙星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鱼类疾病治疗中没有加强用药控制所致。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人工合成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药物在所有食品动物产蛋期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鸡蛋中检出磺胺类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起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
尼卡巴嗪具有高效、低毒、性能稳定、抗药性小等特点,常被用于预防鸡、火鸡等禽类球虫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尼卡巴嗪在鸡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为200μg/kg。鸡肉中尼卡巴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食用尼卡巴嗪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诺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诺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摄入检出诺氟沙星的食品,可能引起肠胃的不良反应。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贵州财经大学第二食堂使用的干腐竹,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凯里市鑫生源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黔香园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清香型食用植物调和油,晴隆县亿客隆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安顺市平坝区可立调味品厂生产的香油王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豆制品中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相对无毒的食品添加剂,在生物体内可被代谢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体外。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胳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且能延长食品的储存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乙基麦芽酚。食用植物油中乙基麦芽酚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了增强香味,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了乙基麦芽酚。乙基麦芽酚过量食用会对肝脏有影响,可能会导致头痛、恶心、呕吐等。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3批次食品分别检出其他污染物、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玉屏县肖家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平塘县荣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枝特区来来来食品超市一分店销售的、标称六枝特区郎岱杨家酱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郎岱杨家酱,氨基酸态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安顺市西秀区和佳干货批发部销售的、标称贵州珍珠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陈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