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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双荣卫生用品厂2023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服务项目单位

通江县双荣卫生用品厂

地址

通江县铁佛镇平坝村(原通江县粮库)

联系人

张虹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李雪梅

参与人:于江君、李雪梅、朱冯春、廖坚谭周娅、黄晓静

现场调查时间

2023.5.25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

现场采样时间

2023.5.25

现场采样人员

朱冯春、李雪梅

用人单位陪同人

刘诺兰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通江县双荣卫生用品厂各作业场所的木粉尘(硬)、其他粉尘、煤尘(总尘、呼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高温噪声10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木粉尘(硬)3个检测点、木粉尘(硬)1个检测点、煤尘(总尘)1个检测点、煤尘(呼尘)1个检测点、二氧化硫3个检测点、二氧化氮1个检测点、硫化氢2个检测点、高温1个检测点、一氧化碳1个检测点、噪声7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木粉尘(硬)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其他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煤尘(总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煤尘(呼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6、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二氧化硫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7、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二氧化氮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8、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硫化氢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9、用人单位各岗位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10、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造纸工操作岗位WBGT指数检测值为32.1℃,为、Ⅲ级高温作业。

11、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造纸工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防噪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防毒口罩、护听器、手套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粉尘、噪声作业岗位、噪声超标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粉尘、噪声、高温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相关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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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双荣卫生用品厂2023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结论1本次对通江县双荣卫生用品厂各作业场所的木粉尘硬其他粉尘煤尘总尘呼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高温噪声10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木粉尘硬3个检测点木粉尘硬1个检测点煤尘总尘1个检测点煤尘呼尘1个检测点二氧化硫3个检测点二氧化氮1个检测点硫化氢2个检测点高温1个检测点一氧化碳1个检测点噪声7个检测点

服务项目单位

通江县双荣卫生用品厂

地址

通江县铁佛镇平坝村(原通江县粮库)

联系人

张虹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李雪梅

参与人:于江君、李雪梅、朱冯春、廖坚谭周娅、黄晓静

现场调查时间

2023.5.25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

现场采样时间

2023.5.25

现场采样人员

朱冯春、李雪梅

用人单位陪同人

刘诺兰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通江县双荣卫生用品厂各作业场所的木粉尘(硬)、其他粉尘、煤尘(总尘、呼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高温噪声10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木粉尘(硬)3个检测点、木粉尘(硬)1个检测点、煤尘(总尘)1个检测点、煤尘(呼尘)1个检测点、二氧化硫3个检测点、二氧化氮1个检测点、硫化氢2个检测点、高温1个检测点、一氧化碳1个检测点、噪声7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木粉尘(硬)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其他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煤尘(总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煤尘(呼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6、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二氧化硫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7、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二氧化氮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8、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硫化氢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9、用人单位各岗位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10、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造纸工操作岗位WBGT指数检测值为32.1℃,为、Ⅲ级高温作业。

11、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造纸工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防噪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防毒口罩、护听器、手套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粉尘、噪声作业岗位、噪声超标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粉尘、噪声、高温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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