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 四川凯翔电气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繁川食品大道103号 | ||
联系人 | 黄家玉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于江君 参与人:黄晓静、谭周娅、于江君、曹旭、高彪、赵利燕等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5.11 | 现场调查人员 | 曹旭、于江君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3.5.11 | 现场采样人员 | 曹旭、高彪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黄家玉 | ||
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四川凯翔电气有限公司作业场所的电焊烟尘、砂轮磨尘、聚丙烯粉尘、二氧化氮、电焊弧光、噪声共6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电焊烟尘2个检测点、聚丙烯粉尘1个检测点、二氧化氮1个检测点、电焊弧光1个检测点、砂轮磨尘1个检测点、噪声检测6个岗位。 2、用人单位钣金岗位作业人员在焊接作业时接触电焊烟尘,并且使用砂轮机打磨作业时接触砂轮磨尘。根据调查数据,钣金岗位焊接作业比打磨作业时间长,且电焊烟尘比砂轮磨尘职业限值低、危害重,所以本次检测钣金岗位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以电焊烟尘进行判定。 3、用人单位钣金工接触电焊烟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喷塑岗位接触聚丙烯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5、用人单位钣金岗位接触二氧化氮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和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6、根据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经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各岗位的8h等效A声级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钣金岗位在佩戴焊工面罩进行焊接作业时接触的电焊弧光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防护设施的维护,为焊接工序配套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护听器、工作服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噪声作业岗位、粉尘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按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对电焊烟尘、噪声、电焊弧光等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 ||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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