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 开江县博通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开江县普安镇普灵路20号 | ||
联系人 | 余致刚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于江君 参与人:高彪、曹旭、赵利燕、廖坚、谭周娅、黄晓静等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5.21 | 现场调查人员 | 于江君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3.5.21 | 现场采样人员 | 高彪、曹旭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桂贞银 | ||
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开江县博通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各作业场所的滑石粉尘、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噪声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滑石粉尘1个检测点、电焊烟尘1个检测点、苯1个检测点、甲苯1个检测点、二甲苯1个检测点,苯乙烯1个检测点、噪声4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滑石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电焊烟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6、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二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7、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苯乙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8、用人单位各余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9、建议: 针对本次定期检测用人单位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提出以下建议供用人单位在日常监管中作为参考。 (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加强对作业人员正确配戴符合规范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日常监督,并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力度,增强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意识,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钣金、漆工岗位人员按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对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等危害因素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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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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