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 宣汉宏浩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宣汉县普光工业园区 | |||
联系人 | 高莺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朱冯春 参与人:黄晓静、于江君、赵利燕、廖坚、李雪梅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10.10 | 现场调查人员 | 曹旭 |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3.10.10-10.12 | 现场采样人员 | 朱冯春、曹旭 |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高莺 | |||
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
结论与建议 | 本次检测的项目有:盐酸、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汞、一氧化碳、工频电场、噪声、高温。 1、盐酸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硫化氢共检测2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锰及其化合物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4、汞共检测9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5、一氧化碳共检测9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6、噪声共检测11个岗位13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噪声的等效A声级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巡检岗位作业人员接触噪声的等效A声级超过80[dB(A)],为噪声作业岗位。 7、工频电场共检测3个岗位1个作业点,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用人单位应在工艺允许的前提下,对作业方法进行改善,尽量降低作业人员与噪声的直接接触,提高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作业环境,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方法和作业时间。 (2)建议用人单位采取措施控制二次扬尘,定时进行地面清扫,及时清扫设备和工作场所,减少粉尘的堆积。 (3) DCS 主控室内监控人员使用电脑监控生产装置运行情况,作业时间长,容易造成眼睛不舒服,出现发红、充血、干涩、有异物感分泌物多等症状(颈肩痛、精神忧郁为特征)。建议企业应培训电脑监控人员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可考虑为作业人员配发防蓝光眼睛,减少荧屏对眼睛的刺激。 2)每工作1~2小时,休息15分钟,闭目或远视。觉得眼睛干涩疲劳时,有意识地多眨眼睛,使眼泪均匀地分布在角膜结膜表面。工作期间多伸展肢体活动。平时应酌情多吃一些胡萝卜、柑桔、动物肝脏、西红柿、红枣、白菜等富含维生素A的食物,可减少眼睛视网膜上的感光物质视紫红质的消耗,有益于保护视力。 (4)用人单位应对本身为高噪声的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定期加注润滑油,减少因设备振动和摩擦而产生的噪声。 (5)用人单位在更换设备时,必须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设备,优先购买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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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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