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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正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2022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检测网上公示

3用人单位各岗位呼吸性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服务项目单位

达州正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

达州市经开区斌郎乡河东村三社

联系人

杨启春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曹旭

参与人:黄晓静、于江君、蒋佳星、廖坚、于开秋

现场调查时间

2022.2.24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

现场采样时间

2022.2.25~2.27

现场采样人员

曹旭、蒋佳星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雪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提交专家外审,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达州正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方环保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各作业场所的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噪声、锰及其化合物4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总粉尘6个检测点,呼吸性粉尘6个检测点、锰及其化合物1个检测点,噪声10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总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呼吸性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巡检工锰及其化合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7、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用人单位应在工艺允许的前提下,对作业方法进行改善,尽量降低作业人员与粉尘、噪声的直接接触,提高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作业环境,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方法和作业时间;

(2)用人单位应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各防护设施必须先于该区域生产装置或生产活动启动,晚于生产装置或生产活动停运。对于使用时间较长、达不到防护要求的防护设施要及时更换;

(3)建议用人单位对钢结构底座进行加固,增强减振效果;

(4)用人单位应对本身为高噪声的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定期加注润滑油,减少因设备振动和摩擦而产生的噪声;定期对降尘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切实降低工作场所中的粉尘浓度;

(5)建议用人单位在设备更新或工艺改进时,对产尘设备进行密闭,降低粉尘的逸散。

(6)建议用人单位采取措施控制二次扬尘,定时进行地面清扫,及时清扫设备和工作场所,减少粉尘的堆积;

(7)建议用人单位对半开放式原料堆场进行封闭式设置,只留设车辆进出口,原料堆场上方增设喷雾降尘装置;

(8)有效利用现有防尘、防噪等设施,定期维护维修各种防护设施,确保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好维护维修记录。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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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正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2022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检测网上公示

时间 :2022-04-19 来源: 浏览 : 分类 :通知公告

服务项目单位

达州正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

达州市经开区斌郎乡河东村三社

联系人

杨启春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曹旭

参与人:黄晓静、于江君、蒋佳星、廖坚、于开秋

现场调查时间

2022.2.24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

现场采样时间

2022.2.25~2.27

现场采样人员

曹旭、蒋佳星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雪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提交专家外审,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达州正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方环保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各作业场所的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噪声、锰及其化合物4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总粉尘6个检测点,呼吸性粉尘6个检测点、锰及其化合物1个检测点,噪声10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总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呼吸性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巡检工锰及其化合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7、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用人单位应在工艺允许的前提下,对作业方法进行改善,尽量降低作业人员与粉尘、噪声的直接接触,提高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作业环境,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方法和作业时间;

(2)用人单位应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各防护设施必须先于该区域生产装置或生产活动启动,晚于生产装置或生产活动停运。对于使用时间较长、达不到防护要求的防护设施要及时更换;

(3)建议用人单位对钢结构底座进行加固,增强减振效果;

(4)用人单位应对本身为高噪声的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定期加注润滑油,减少因设备振动和摩擦而产生的噪声;定期对降尘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切实降低工作场所中的粉尘浓度;

(5)建议用人单位在设备更新或工艺改进时,对产尘设备进行密闭,降低粉尘的逸散。

(6)建议用人单位采取措施控制二次扬尘,定时进行地面清扫,及时清扫设备和工作场所,减少粉尘的堆积;

(7)建议用人单位对半开放式原料堆场进行封闭式设置,只留设车辆进出口,原料堆场上方增设喷雾降尘装置;

(8)有效利用现有防尘、防噪等设施,定期维护维修各种防护设施,确保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好维护维修记录。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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