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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铮锋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结论1本次对达州市铮锋能源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煤尘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噪声高温9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煤尘4个检测点,二氧化氮2个检测点,二氧化硫2个检测点,苯2个检测点,甲苯2个检测点,二甲苯2个检测点,甲醛1个检测点,一氧化碳3个检测点,高温3个检测点,噪声5个检测点

服务项目单位

达州市铮锋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开江县回龙镇陈家沟村二社

联系人

杜海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曹旭

参与人:曹旭朱冯春、廖坚、李腾飞、黄晓静、谭周娅

现场调查时间

2022.11.1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

现场采样时间

2022.11.1

现场采样人员

曹旭朱冯春、廖坚

用人单位陪同人

杜海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达州市铮锋能源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煤尘、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噪声、高温9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煤尘4个检测点,二氧化氮2个检测点,二氧化硫2个检测点,苯2个检测点,甲苯2个检测点,二甲苯2个检测点,甲醛1个检测点,一氧化碳3个检测点,高温3个检测点,噪声5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煤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二氧化氮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二氧化硫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苯、甲苯、二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6、用人单位各岗位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7、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锅炉岗位WBGT指数检测值为28.7℃,为Ⅰ级高温作业;炼焦岗位WBGT指数检测值在41.7~43.7℃之间,为Ⅳ级高温作业。

8、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个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作业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粉尘作业岗位、有毒作业岗位和噪声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煤尘、二氧化硫、噪声、高温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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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铮锋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时间 :2022-12-30 来源: 浏览 : 分类 :通知公告

服务项目单位

达州市铮锋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开江县回龙镇陈家沟村二社

联系人

杜海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曹旭

参与人:曹旭朱冯春、廖坚、李腾飞、黄晓静、谭周娅

现场调查时间

2022.11.1

现场调查人员

曹旭

现场采样时间

2022.11.1

现场采样人员

曹旭朱冯春、廖坚

用人单位陪同人

杜海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达州市铮锋能源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煤尘、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噪声、高温9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煤尘4个检测点,二氧化氮2个检测点,二氧化硫2个检测点,苯2个检测点,甲苯2个检测点,二甲苯2个检测点,甲醛1个检测点,一氧化碳3个检测点,高温3个检测点,噪声5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煤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二氧化氮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二氧化硫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5、用人单位各岗位苯、甲苯、二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6、用人单位各岗位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7、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锅炉岗位WBGT指数检测值为28.7℃,为Ⅰ级高温作业;炼焦岗位WBGT指数检测值在41.7~43.7℃之间,为Ⅳ级高温作业。

8、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个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作业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粉尘作业岗位、有毒作业岗位和噪声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煤尘、二氧化硫、噪声、高温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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