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 达州市鼎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宣汉县东乡镇永安村 | ||
联系人 | 郑小云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朱冯春 参与人:黄晓静、于江君、蒋斌、廖坚、赵利燕、于开秋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5.11 | 现场调查人员 | 朱冯春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2.5.11~5.13 | 现场采样人员 | 朱冯春、廖坚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郑小云 | ||
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提交专家外审,报告完成终稿。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该项目各作业场所的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滑石粉尘(总尘和呼尘)、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噪声,8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 2、根据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钣金工接触电焊烟尘、砂轮磨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也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漆工接触滑石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也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漆工接触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和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根据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经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各岗位的8h等效A声级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建议:(1)配套设置调漆房的排风系统,保证有毒有害气体能快速稀释; (2)定期更换喷烤漆房送风口的活性炭过滤棉,保证喷烤漆房抽风系统稳定可靠; (3)喷烤漆房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通风系统效能技术测定和电气安全技术测定,保证通、排风量,防止因杂质的堆积导致通风效能的下降,并将测定结果记录入档案; (4)喷烤漆房应按照GBZ/T223-2009《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报警装置设置规范》的要求,在内配置针对苯的有毒气体报警装置,苯的预报值为5mg/m3; (5)加强对防护设施的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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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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