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7原山2023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检测网上公示

6噪声共对7个岗位工种7个作业点进行了噪声检测,对7个岗位的8h和40h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了计算,除井下打眼工和给料工检测结果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外,其余岗位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服务项目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原山砂石有限公司

地址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金盘村一组

联系人

潘春臣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朱冯春

参与人:黄晓静、于江君、赵利燕、廖坚、李雪梅

现场调查时间

2023.8.24

现场调查人员

朱冯春

现场采样时间

2023.8.25-8.27

现场采样人员

朱冯春、廖坚

用人单位陪同人

潘春臣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本次检测的项目有: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噪声。

1石灰石粉尘共检测4个岗位4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电焊烟尘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锰及其化合物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4二氧化氮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5一氧化碳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6噪声共对7个岗位工种、7个作业点进行了噪声检测,对7个岗位的8h和40h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了计算,除井下打眼工和给料工检测结果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外,其余岗位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定期检查风井口主要通风机是否正常运行,保证矿井抽风系统稳定可靠;

2)经现场检测和分析,该用人单位的井下作业区域相关操作粉尘产生量较大,工人长期接触的情况下仍有可能对人体发生职业病损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则改进除尘设施,反之,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及监管。

3)该用人单位的生产现场是井下作业,应该随时对井巷中的通风和一氧化碳浓度、空气湿度随时检查,保证良好的通风。

4)对于在开采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根据需要选用合适的支护。比如:锚、网、锚索、喷砼、锚喷、钢筋砌碹、砌碹、槽钢棚、工字钢棚、U型棚;

5)加强对防护设施的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相关图像影像资料

34437








 


当前位置:

7原山2023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检测网上公示

时间 :2023-10-31 来源: 浏览 : 分类 :通知公告

服务项目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原山砂石有限公司

地址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金盘村一组

联系人

潘春臣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朱冯春

参与人:黄晓静、于江君、赵利燕、廖坚、李雪梅

现场调查时间

2023.8.24

现场调查人员

朱冯春

现场采样时间

2023.8.25-8.27

现场采样人员

朱冯春、廖坚

用人单位陪同人

潘春臣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本次检测的项目有: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噪声。

1石灰石粉尘共检测4个岗位4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电焊烟尘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锰及其化合物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4二氧化氮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5一氧化碳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6噪声共对7个岗位工种、7个作业点进行了噪声检测,对7个岗位的8h和40h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了计算,除井下打眼工和给料工检测结果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外,其余岗位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定期检查风井口主要通风机是否正常运行,保证矿井抽风系统稳定可靠;

2)经现场检测和分析,该用人单位的井下作业区域相关操作粉尘产生量较大,工人长期接触的情况下仍有可能对人体发生职业病损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则改进除尘设施,反之,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及监管。

3)该用人单位的生产现场是井下作业,应该随时对井巷中的通风和一氧化碳浓度、空气湿度随时检查,保证良好的通风。

4)对于在开采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根据需要选用合适的支护。比如:锚、网、锚索、喷砼、锚喷、钢筋砌碹、砌碹、槽钢棚、工字钢棚、U型棚;

5)加强对防护设施的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相关图像影像资料

34437








 


新闻中心
NEWS
联系达州恒福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0818-2378903  
地址:达州市达川商贸物流园区杨柳路116号莱克汽车博览园配件城1号楼3楼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