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 通江县青峪加油站 | ||
地址 | 巴中市通江县青峪镇街道49公里处 | ||
联系人 | 朱强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李雪梅 参与人:黄晓静、于江君、廖 坚、谭周娅、朱冯春、廖坚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10.16 | 现场调查人员 | 李雪梅、曹旭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3.11.8-10 | 现场采样人员 | 朱冯春、廖坚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朱国忠 | ||
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通江县青峪加油站各作业场所的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噪声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溶剂汽油2个检测点,苯2个检测点,甲苯2个检测点,二甲苯2个检测点,一氧化碳1个检测点,氮氧化物1个检测点,噪声2个检测点。 2、溶剂汽油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溶剂汽油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溶剂汽油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3、苯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苯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苯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甲苯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甲苯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甲苯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5、二甲苯共检测2个岗位2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二甲苯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二甲苯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6、一氧化碳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一氧化碳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一氧化碳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7、氮氧化物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氮氧化物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同时,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氮氧化物的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峰接触浓度要求。 8、噪声共对2个岗位工种、3个作业点进行了噪声检测,对2个岗位的8h和40h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了计算,各岗位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针对苯、溶剂汽油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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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1、更新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2、按照国家检测规范对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进行检测,加油位应检测汽车尾气。 3、细化现场调查,劳动定员、劳动写实、体检总报告等原始资料应由提供单位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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