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限男生或男生优先。”“你有没有男朋友?”“计划什么时候结婚?”“准备要二胎吗?”
很多中国女性在求职时会遭遇性别歧视,这一现象屡禁不止,影响女性平等就业。如今,旨在禁止就业性别歧视的新规来了。
中国人社部网站近日发布消息,中国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招聘环节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
《通知》还对招聘环节中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表现进一步作出了细化规定。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该《通知》一经发布更是引起网民热议,有网友点赞,认为这是进步的做法。
其实对于网民表态的“各项禁止性别歧视的规定是好的,但如果没有有力的监管和保障措施让其落地,那女性就业只会更难了。”的担忧,《通知》已经规定了相关监管措施。
《通知》表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遭遇性别歧视后,可以随手举报投诉和维权了。 新规要求,创建联合约谈机制。畅通窗口来访接待、12333、12338、12351热线等渠道,及时受理就业性别歧视相关举报投诉。 根据举报投诉,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采取谈话、对话、函询等方式,开展调查和调解,督促限期纠正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及时化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矛盾纠纷。被约谈位拒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其实整体来看,也不难发现,中国妇女近年来就业情况总体较好,劳动参与率位居世界前列,但妇女就业依然面临一些难题,特尤其是招聘行为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屡禁不止,对妇女就业带来不利影响。《通知》的******,将对进一步保障妇女就业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