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 万源市君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万源市茶垭乡李家沟村1组 | ||
联系人 | 余总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王世江 参与人:李雪梅、赵利燕、于江君、王世江、廖坚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6.4 | 现场调查人员 | 于江君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2.6.18~6.20 | 现场采样人员 | 李雪梅、赵利燕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宗川 | ||
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提交专家外审,报告完成终稿。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万源市君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万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各作业场所的其他粉尘、硫化氢、氨、噪声4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其他粉尘2个检测点,硫化氢6个检测点、氨6个检测点、噪声6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破碎给料位其他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操作工岗位硫化氢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用人单位操作工岗位氨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5、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操作工岗位噪声检测结果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建议:(1)硫化氢为高度物质,用人单位应在工艺允许的前提下,对作业方法进行改善,提高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作业环境; (2)用人单位应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各防护设施必须先于该区域生产装置或生产活动启动,晚于生产装置或生产活动停运。对于使用时间较长、达不到防护要求的防护设施要及时更换; (3)建议用人单位对钢结构底座进行加固,增强减振效果; (4)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建议用人单位在设备更新或工艺改进时,对产尘设备进行密闭,降低粉尘的逸散。 (6)有效利用现有防毒、防噪等设施,定期维护维修各种防护设施,确保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好维护维修记录。 | ||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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