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 四川绿大地石膏制品有限公司 | |||
地址 | 达州市达川区大风乡于家坝村达万路51号 | |||
联系人 | 谭平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朱冯春 参与人:黄晓静、于江君、赵利燕、廖坚、李雪梅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7.3 | 现场调查人员 | 朱冯春 |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3.7.12-7.14 | 现场采样人员 | 朱冯春、高彪 |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谭平 | |||
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本次检测的项目有: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矽尘、石膏粉尘、噪声、高温。 1、用人单位破碎巡检位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按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按照石膏粉尘评价;球磨机巡检位和混合机巡检位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大于10%,按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按照矽尘评价。 2、矽尘共检测3个岗位9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石膏粉尘共检测3个岗位9个作业点,计算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最大接触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噪声共检测4个岗位14个作业点,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噪声的等效A声级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中控工1岗位作业人员接触噪声的等效A声级超过80[dB(A)],为噪声作业岗位。 5、高温共检测1个岗位1个作业点,据检测结果显示,锅炉巡检位WBGT指数检测值在26.1~27.0℃之间,未超过WBGT限值,为非高温作业。
建议:(1)用人单位应在工艺允许的前提下,对作业方法进行改善,尽量降低作业人员与粉尘、噪声的直接接触,提高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作业环境,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方法和作业时间; (2)用人单位应对本身为高噪声的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定期加注润滑油,减少因设备振动和摩擦而产生的噪声;定期对降尘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切实降低工作场所中的粉尘浓度; (3)用人单位应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各防护设施必须先于该区域生产装置或生产活动启动,晚于生产装置或生产活动停运。对于使用时间较长、达不到防护要求的防护设施要及时更换; (4)建议用人单位采取措施控制二次扬尘,定时进行地面清扫,及时清扫设备和工作场所,减少粉尘的堆积; (5)有效利用现有防尘、防噪、防高温等设施,定期维护维修各种防护设施,确保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好维护维修记录; (6)建议用人单位在设备更新或工艺改进时,对产尘设备进行密闭,降低粉尘的逸散。 | |||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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