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 开江县宝塔坝久宏新型建材厂 | |||
地址 | 开江县普安镇新场村3组 | |||
联系人 | 黄胜利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朱冯春 参与人:黄晓静、于江君、赵利燕、廖坚、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9.26 | 现场调查人员 | 朱冯春 |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3.9.26 | 现场采样人员 | 曹旭、于江君 |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黄胜利 | |||
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各作业场所的矽尘(总尘)、矽尘(呼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高温、噪声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矽尘(总尘)6个检测点,矽尘(呼尘)6个检测点,一氧化碳1个检测点,二氧化硫1个检测点,二氧化氮1个检测点,高温2个检测点,噪声8个检测点。 2、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所有工种接触矽尘(总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也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所有工种接触矽尘(呼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也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4、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焙烧工工种接触一氧化碳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焙烧工工种接触二氧化硫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6、依据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经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焙烧工工种接触二氧化氮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未超过该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7、依据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经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体力劳动强度等级属于I级,根据GBZ2.2-2007第10.2.1规定:接触时间率100%,体力劳动强度为IV级,WBGT指数限值为25℃;劳动强度分级每下降一级,WBGT指数限值增加1℃~2℃;接触时间率每减少25%,WBGT限值指数增加1℃~2℃。据检测结果显示,出窑位WBGT指数检测值在30.9~31.8℃之间,为I级高温作业, 窑顶巡检位WBGT指数检测值在28.1~28.8℃之间,为I级高温作业。 8、依据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经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所有岗位工种的8小时等效A声级均未超过该限值要求。 建议:根据本次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各方面调查的实际情况,主要提出以下建议供用人单位在日常监管中作为参考。 (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防护设施的维护;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护听器、手套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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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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