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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人造革2022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结论1本次对成都市恒通人造革厂作业场所的聚乙烯粉尘大理石粉尘苯甲苯二甲苯氯化氢噪声共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聚乙烯粉尘5个检测点大理石粉尘3个检测点苯4个检测点甲苯4个检测点二甲苯4个检测点氯化氢5个检测点,噪声30个检测点

服务项目单位

成都市恒通人造革厂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雍家村六社

联系人

杨志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于江君

参与人:黄晓静、李腾飞、谭周娅、于江君赵利燕等

现场调查时间

2022.12.4

现场调查人员

于江君

现场采样时间

2022.12.4

现场采样人员

于江君、赵利燕

用人单位陪同人

吴倩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成都市恒通人造革厂作业场所的聚乙烯粉尘、大理石粉尘、甲苯二甲苯、氯化氢、噪声共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聚乙烯粉尘5个检测点、大理石粉尘3个检测点、4个检测点、甲苯4个检测点、二甲苯4个检测点、氯化氢5个检测点,噪声30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投料、破碎、研发等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聚乙烯粉尘、大理石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表面处理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甲苯二甲苯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和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第1号修改单(国卫通〔2022〕14号)的要求

4用人单位压延、熔化成型岗位作业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在作业位任何时间接触氟化氢均未超过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5根据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经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除压延、熔化成型岗位作业人员8h等效声级超标外,其余各岗位8h等效声级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设备配套防护设施的维护,保证作业期间防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护听器、防毒面罩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尤其是加强压延线及表面处理岗位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相关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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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人造革2022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网上公示

时间 :2023-01-09 来源: 浏览 : 分类 :通知公告

服务项目单位

成都市恒通人造革厂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雍家村六社

联系人

杨志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于江君

参与人:黄晓静、李腾飞、谭周娅、于江君赵利燕等

现场调查时间

2022.12.4

现场调查人员

于江君

现场采样时间

2022.12.4

现场采样人员

于江君、赵利燕

用人单位陪同人

吴倩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成都市恒通人造革厂作业场所的聚乙烯粉尘、大理石粉尘、甲苯二甲苯、氯化氢、噪声共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聚乙烯粉尘5个检测点、大理石粉尘3个检测点、4个检测点、甲苯4个检测点、二甲苯4个检测点、氯化氢5个检测点,噪声30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投料、破碎、研发等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聚乙烯粉尘、大理石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峰接触浓度要求。

3、用人单位表面处理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甲苯二甲苯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和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第1号修改单(国卫通〔2022〕14号)的要求

4用人单位压延、熔化成型岗位作业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在作业位任何时间接触氟化氢均未超过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5根据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经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除压延、熔化成型岗位作业人员8h等效声级超标外,其余各岗位8h等效声级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建议:1)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设备配套防护设施的维护,保证作业期间防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2)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护听器、防毒面罩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尤其是加强压延线及表面处理岗位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3)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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