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 达州市宏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 | ||
地址 | 达州市农产品加工集中区(魏兴镇) | ||
联系人 | 邓礼龙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朱冯春 参与人:黄晓静、于江君、曹旭、廖坚、赵利燕、于开秋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3.18 | 现场调查人员 | 朱冯春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2.3.19~3.21 | 现场采样人员 | 于江君、曹旭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邓礼龙 | ||
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提交专家外审,报告完成终稿。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1、针对一氧化碳共对2个岗位进行了检测,其岗位检测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 2、高温共检测6个岗位6个作业点,据检测结果显示,预煮工、卤制工、烘房巡检工、灯影烤房巡检工、杀菌工、炒制工WBGT指数检测值在18.9~21.4℃之间,未超过WBGT限值,高温作业分级为Ⅰ级。 3、噪声共对11个岗位工种,11个作业点数进行了检测;对11个作业点的8h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了计算,其中包装机操作位、扭结机操作位检测值大于85 dB(A)属于中高频噪声,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另外,切粒机操作位作业人员接触噪声的8小时等效A声级超过80[dB(A)],为噪声作业岗位。其余岗位符合要求。 建议:(1)用人单位应在工艺允许的前提下,对作业方法进行改善,尽量降低作业人员与噪声、高温的直接接触,提高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作业环境,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方法和作业时间; (2)用人单位应加强防护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各防护设施必须先于该区域生产装置或生产活动启动,晚于生产装置或生产活动停运。对于使用时间较长、达不到防护要求的防护设施要及时更换; (3)建议用人单位对钢结构底座进行加固,增强减振效果; (4)用人单位应对本身为高噪声的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定期加注润滑油,减少因设备振动和摩擦而产生的噪声;定期对降尘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切实降低工作场所中的粉尘浓度; (5)有效利用现有防毒、防高温、防噪等设施,定期维护维修各种防护设施,确保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好维护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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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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