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单位 | 成都搏恒家具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新津区方兴镇方兴社区 | ||
联系人 | 邓**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于江君 参与人:谭周娅、黄晓静、于江君、朱冯春、李雪梅、赵利燕等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6.3 | 现场调查人员 | 于江君、朱冯春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3.6.3 | 现场采样人员 | 朱冯春、李雪梅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邓** | ||
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成都搏恒家具有限公司作业场所的木粉尘、滑石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醛、噪声共9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木粉尘8个检测点、滑石粉尘1个检测点、苯3个检测点、甲苯3个检测点、二甲苯3个检测点、甲醛3个检测点、乙酸乙酯3个检测点、乙酸丁酯3个检测点、噪声15个检测点。 2、用人单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木粉尘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和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3、用人单打磨岗位作业人员接触滑石粉尘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和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4、用人单位喷漆作业人员接触苯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和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第1号修改单(国卫通〔2022〕14号)的要求。 5、用人单位喷漆作业人员接触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和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6、用人单封边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甲醛的最高容许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7、根据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经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工作场所除雕刻、电子锯、铣型及木磨岗位作业人员的8h等效A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外,其余岗位作业人员的8h等效A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建议:(1)综合控制方面:将高噪声设备单独布置,并设置隔音、降噪设施; (2)防护设施方面:加强各环节防尘、防噪、防毒防护设施的维护,确保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3)个人防护方面: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为员工配备适用的防尘口罩、防毒面罩、护听器、工作服等防护用具;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在进行作业过程中以及对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加强噪声超限岗位、粉尘作业岗位、有毒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力度; (4)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人员按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对粉尘、苯、甲苯、二甲苯、噪声等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5)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6)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 ||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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