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公布了新一期食品 抽检信息。该局组织抽检 饼干、 餐饮食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 果制品、 蛋制品、 淀粉及 淀粉制品、 豆制品、 方便食品、 蜂产品、 糕点、 罐头、 酒类、 可可及 焙烤 咖啡产品、 冷冻饮品、 粮食加工品、 肉制品、 乳制品、 食糖、 食用农产品、 蔬菜制品等28类食品1957批次样品。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41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有14批次样品为食用农产品,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近九成。其中,有5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农贸市场54号何世龙销售的韭菜、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铜梁区龙城大道分公司销售的菠菜检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志恒远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仔姜检出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阳县先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芹菜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国际农贸城蔬菜市场22a区028号李文利销售的韭菜检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2mg/kg;甲拌磷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克百威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为:璧山区吴氏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鲜蛋(鸡蛋)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锦锈广场店销售的鸡肉检出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潼南区永新新村超市销售的鸡蛋检出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尼卡巴嗪具有高效、低毒、性能稳定、抗药性小等特点,常被用于预防鸡、火鸡等禽类球虫病。《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尼卡巴嗪在鸡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另外,该标准还规定,恩诺沙星、氟苯尼考在家禽产蛋期禁用。
还有5批次样品检出禁用药物,分别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秀山商场销售的钳鱼检出孔雀石绿不符合要求;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双凤村张元华销售的猪肉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要求;黔江区渝禾庄镒盟火锅店销售的牙梗、重庆代古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极品毛肚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要求;重庆市九龙坡区马王车站鄢世荣销售的绿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根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五氯酚酸钠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另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北城天街分店销售的小白菜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糕点、1批次肉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重庆市空心肚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百味切片面包(热加工);武隆县绿态源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销售的、重庆市晶品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仙女山牛肉干(香辣味),均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面包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000,M=100000CFU/g的要求。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中规定,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000,M=100000CFU/g的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